余姚市地方税务局低塘分局 农田水利建设税收优惠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发布时间:2018-10-17  16:22 来源:余姚市地方税务局低塘分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享受主体】

收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10年5月25日起,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享受条件】

纳税人收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财税〔201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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