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公告
2019年第1号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政办发〔2017〕78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减免工作,现将2018年度市区行业“亩产税收”公布如下:
2018年度市区行业亩产税收
行 业 | 行业亩产税收平均值(万元/亩) |
工业 | 9.47 |
批发和零售业 | 5.4 |
服务业 | 3.8 |
其他 | 4.25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