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金税稽三公〔2019〕62号
永康市弗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84MA2E6BL93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三处〔2019〕138号,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将税务文书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该文书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金税稽三处〔2019〕138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