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出口企业服务,提高出口退(免)税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规定,对南浔区出口企业201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类管理作了年度评定,现将经评定的管理类别一、二、三、四类生产型出口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附件所列名单的企业分别按规定类别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南浔区出口企业201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分类管理一、二、三、四类出口企业名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南浔区税务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