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工作人员,现场识破一虚开增值税发票嫌疑人,当场抓获并移送公安机关。
“对簿公堂”嫌疑人初露端倪
2018年12月24日下午,东阳市税务局总部中心办税服务厅里,窗口工作人员熟练地为办税人办理涉税业务,忙碌而有序。2点左右,自称东阳市A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的刘某来到服务厅6号窗口领用发票并要求增加发票用量。办理过程中,6号窗口工作人员发现该汽车销售公司为2018年11月26号新注册的公司,且截至12月11号,开票金额已达1422.34万元,因此工作人员在心里对该汽车销售公司打了个问号。
恰好大厅负责人坐在旁边值班,工作人员就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递给负责人,一边以开玩笑的口吻说道,“现在汽车销售前景好,早知道改行去做销售”,一边悄悄向负责人打了个眼色。负责人会意,仔细查看了该汽车销售公司的注册信息,发现其经营地址为东阳市湖溪镇某村,在她印象中那一带都是民用住房,负责人不禁对此产生疑问,故询问刘某仓储地址、有无展厅等问题。刘某刚开始称有展厅,但被问及地址时支支吾吾说不清,随后又改口,说公司做二手车生意,主要在网上发布车辆信息,交易都是通过网络进行,不需要展厅。
由于刘某回答含糊其辞、前后不一,大厅负责人以需要向管理员核实为由,请刘某耐心等候。然而刘某听到需要调查之后,面露迟疑,匆匆离开了办税服务厅。刘某的举动引起了大厅负责人更大的怀疑,大厅负责人第一时间联系辖区管理员,要求对该汽车销售公司进行实地调查。
“明察秋毫”犯罪团伙原形毕露
横店分局管理员包组长接到电话后,先在金税三期系统上搜索了刘某的相关企业信息,发现以刘某名义成立或刘某担任财务人员的汽车销售公司有5家,且单A汽车销售公司在注册成立十天内就开出50张发票,购车人分布在全国各省。与此同时,在这几家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中,包组长又发现了另一位名字出现频率较高的嫌疑人——谭某,种种迹象让从事税收工作近20年的包组长不得不怀疑刘某和谭某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
且发票申领数量较大,调查取证刻不容缓。
于是包组长立刻下发《税务检查通知书》,与另一同事前往几家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进行实地走访。经过一个多小时走访,包组长发现A汽车销售公司与另两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注册地为房东自住,并未出租给他人用于生产经营,而其他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址根本不存在,调查至此,刘某与张某虚开机动车专用发票毋庸置疑。
按税法规定,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虚开税款数额达到1万元,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00元,就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嫌疑人刘某与谭某自2018年11月26日起,注册申领5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领用了机动车专用发票225份,虚开发票金额5844.2万元,涉及税款806.1万元,已达到立案标准,包组长向领导汇报情况后,对这几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开票盘进行锁定,并进行立案处理,准备好《税务案件移送书》,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老吏断狱”虚开发票难逃法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当日下午4点,刘某又存着侥幸心理,带着谭某和另一位办税人员来办税服务厅领用东阳市B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专用发票。6号窗口工作人员一眼便认出了刘某,在向领导汇报情况后,大厅负责人当机立断,一边叫工作人员以核对信息为由拖住嫌疑人,一边请大厅保安时刻关注嫌疑人动向,自己悄悄向公安局报了警。在出警的十分钟内,刘某有所察觉,与谭某准备分头逃离。由于大厅有两个出口但只有一位保安,刘某逃走,谭某被现场抓获。
刘某逃走之后,便失去了联系。管理员包组长给刘某登记的手机号上发了信息,向刘某指明他们的犯罪行为被及时终止,还未给国家造成实质上的损失,罪责会轻些,劝其悬崖勒马。最终刘某在被通缉十余天后,主动给包组长打了电话,表示自己会向警方自首。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加大了打击骗税和虚开力度,补缴、罚款、列入“黑名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纳税人千万不要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