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143047842C)于2019年7月30日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该单位于2016年6月7日因发票遗失,接受了原杭州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滨江)税务分局给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地税滨行罚决(2016)40号。
经核查,该公司已履行了该行政处罚书的决定,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批露3年2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9年8月7日至8月13日,社会法人或自然人若对该信用修复有异议,可向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