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我区将于2019年10月25日0时至10月31日8时停机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停机升级的通告》(2019年第8号),为了确保您能顺畅办理各类涉税业务,我们再次温馨提醒,请您仔细阅读通告内容并提前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及时按需申领发票。请您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所需发票,以保证停机升级期间正常开票。
二、及时变更离线开票参数。为确保您在停机升级期间能够正常离线开具发票,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在互联网在线状态下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离线开票时限(7天)和离线开票限额(单张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月领用发票数量)变更。
三、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一)请您务必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完成税控开票系统9月所属期抄报税操作(包括总、分开票机以及未开具发票等情况)、增值税纳税申报和清卡操作;无法自动清卡的,请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并处理。
(二)提前或延后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出口退税申报、发票领用、认证发票等涉税事项。使用网上申领发票功能的,请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及时登录税控开票系统下载发票领用信息,尽量减少因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带来的影响。
四、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请成品油经销企业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
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本次系统升级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功能、性能将有较大优化和提升。届时税务机关将会组织安排培训,帮助您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请您积极参加。
您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感谢您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12日
停办业务明细表
停机时间:2019年10月25日0时至10月31日8时
序号 |
业务类型 |
停办具体事项 |
业务处理及注意事项 |
1 |
税务登记类 |
纳税人开业(跨区域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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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基础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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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登记跨区迁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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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注销税务登记(含简易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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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发票类 |
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含限额、限量调整) |
请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并保持互联网在线状态,确保系统完成离线开票时限和限额变更。 |
6 |
增值税发票领用 |
请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结合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申领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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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增值税发票代开及作废、冲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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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增值税发票验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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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增值税发票退回、缴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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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增值税发票认证、勾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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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增值税发票查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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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税控设备类 |
税控设备发行、变更和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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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税控设备抄报税 |
请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和清卡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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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税控设备清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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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税控设备解锁(逾期抄报税) |
请于2019年10月15日18点前,完成税控开票系统8月及以前所属期抄报税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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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申报征收类 |
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及申报更正 |
请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完成税控开票系统9月所属期抄报税操作 |
19 |
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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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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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出口退(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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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成品油库存管理 |
请成品油经销企业于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完成及时下载成品油库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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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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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开票限额确认的操作方法
金税盘版
税务机关已经统一将办理过票种核定业务的纳税人的最高开票限额和离线限额调整完毕,时间统一为7天(168小时),离线限额为单张发票的最大限额乘以发票核定的最大领用份数(确保停机期间可以正常开具发票)。
请您在2019年10月24日17时前登陆开票软件确认,确认方式如下:
第一步:登录开票软件,根据相应提示点击【确认】进行操作。
第二步:操作完成后,查看离线时限: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金税设备信息】。
第三步:查看发票离线限额: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其他票种。
税控盘版
第一步:登陆开票软件,点击【系统设置】→【税控设备设置】→【税控设备状态查询】。
第二步:查看离线开票时长和离线开票金额弹出如下图窗口中,选择需要查看到的票种信息,则会显示该票种的离线开票时长、离线开票金额等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