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督效办发〔2019〕27号)文件要求,我局需对2018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综合各责任科室根据意见建议提出的整改措施,经梳理分类,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2018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列入自治区及桂林市市委政府绩效考评,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责任科室要对整改负总责,日常按时间节点抓整改落实,做好整改总结并提供证据材料。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必须大力配合完成好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增强税务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形象。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2018年度绩效
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桂林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督效办发〔2019〕27号)文件要求,桂林市税务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分析,采取切实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认真分析核实,确认整改任务
根据文件(市督效办发〔2019〕27号)中的意见建议,与相关科室认真调查分析归属于我局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查看“金三”等税务系统,到办税厅采取询问,查看工作记录、查看窗口设置和规范制度等方式开展现场调查,确认整改任务,积极向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及时进行沟通反馈。
二、积极梳理自查,明确整改目标
我局迅速行动组织召开绩效考评委员会会议,专题讨论研究绩效考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对照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分类整理,认真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制定、公布整改方案,严格目标责任,强化跟踪问责,通过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制定有效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群众提出的我局24条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归集为以下二大类意见建议,按照单位负责人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局内责任单位具体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做到“5个有”:即有明确的工作任务、有推进工作的路线图、有完成任务的时间表、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有可以核验的成果形式,确保整改成效。
(一)政策解释类意见建议:
1.税收优惠政策及降低税率问题
(1)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16”,“桂林市的家政公司运行困难,运营成本高,收入低,希望能减免税收或有一些扶持政策。”;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30”,“希望全国对企业税收方面能降5%”;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41”,“目前的养老保险税是3440元,太高了,希望减少到2700到2800元左右。”;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42”,“希望免征残疾人这块的税费。”;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46”,“整个广西区建筑行业税收比较高,原来是百分之三,现在是百分之十,而且没有发票抵扣,希望政府部门针对建筑行业能有特殊的相关政策。”;)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73”,“希望企业所得税要减少5个点,增值税减少2个点。”;自治区级编号:“220180031100242”,“当地政府在以下方面仍需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税成了加重税赋。”;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14”,“高新技术的企业所得税是交15%,觉得还是高,不是高新技术的要交25%,希望当地政府能减免一些,能减一个点也好。”;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0100035”,“希望桂林市政府能把营业收入额度500万调整到1000万规定为小微企业,对外信息提供方面也要关心小企业”。
(2)整改措施
以上9条意见建议都涉及到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由于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机关制定,根据税收法定原则,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地方不得在税法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市税务部门是税收政策的执行者,对于企业等纳税人希望给予更多的税收政策减免及优惠,我局将积极做好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并向上级部门反映纳税人的合理诉求。
(3)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税收优惠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好,执行好,让企业和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4)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5)责任人:分管局领导:分管领导为邓毓华副局长,伍俊总经济师,王荣总会计师;责任单位:法制科,责任人:李隆旺科长,联系电话:0773-2832728;责任单位:货物和劳务税科,责任人:周进生科长,联系电话:0773-5682680;责任单位: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责任人:唐均峰科长,联系电话:0773-2828556;责任单位:所得税科,责任人:姚艳科长,联系电话:0773-5871133。
(6)整改成果形式:文件资料及有关减税降费数据反映。
2.税收业务系统的问题
(1)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43”,“2018年10月、11月份的时候在网上系统做申报,明明已经申报成功了,昨天2019年1月9号的时候登录又显示申报没成功,原来的信用等级A级降低到B级了,希望系统后台能配有工作人员帮忙解决问题,还有完税证明希望能出电子版的,这样就免去跑税局的麻烦了”;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54”,新系统难报税,总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希望升级时段最好不要在每月15号,报税期不要升级。
(2)整改措施
金税三期系统的升级由税务总局下发、由自治区税务局负责操作,按总局要求的时间点进行,现大升级已避开纳税征收期内。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是按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开发,由区税务局负责建设,申报的主要流程是:申报表的填写->保存->申报提交->税费缴纳->凭证开具,纳税人对申报数据存在疑义的可拨打12366咨询核实申报情况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查询;对信用评价扣分存在争议的可按《征管规范》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电子税务局网上自开具完税证明由区局负责建设。
(3)整改目标
及时向上级局反映并建议系统升级避开纳税申报期、简化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结果查询的业务需求。积极配合区局电子完税证明开发测试。
(4)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
(5)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邓毓华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征收管理税科,责任人:邓淑屏科长,联系电话:0773-2828655。
(6)整改成果形式:文件资料
(二)立行立改类意见建议
1.提高纳税服务效率问题。
(1)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0100008”,“桂林市由下到上反映的渠道沟通方面还存在欠缺,例如目前基层税务系统软件的界面复杂、内容隐晦,办事效率方面都明显降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提供更多的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网上渠道。”;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48”,“在桂林市税务大厅排队时间太长了,月底去报税时人多要排2个小时的队,是系统太慢了,希望税务部门能改进一下系统,快一些。”;市本级编号:“201818146”,“市税务局改进纳税服务,服务态度方面,希望网上办税更快捷。”;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0100053,220180031100248”“去桂林市七星区税务局办理税务或是领发票时,等了好久,有半小时,窗口有12个,希望能增加4个窗口来缓解;需要提高效率的改善服务态度,对纳税人不尊重”;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0100062”“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和荔浦县政务中心在工商和税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少,导致排队人多,希望政府能增派人手,提高人员的工作技能,根据当地的情况可适当增加到2到3名人员”“120180031100075”“希望不管是去到桂林市市政府还是区政府的有关部门进行办事,都能够有自助的排号机或者在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前排号,减少排队时间”
以上7条都涉及纳税服务效率的问题
(2)整改措施
一是做好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确保前台人员懂业务、会操作,能为纳税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配足配强导税预审人员;严格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当好“领头雁”、“贴心人”、“首席官”,靠前指挥、带头工作;提供延时服务,执行5项便民办税清单“一次办、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站办”内容,践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避免纳税人来回跑。
三是在办税服务厅显眼处设置专岗专窗,包括减税降费政策咨询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深化增值税改革问题处理专岗等,并优先安排业务骨干上岗,确保纳税人疑惑有人解。
四是2019年7月1日七星区税务局新的办税服务大厅已建成投入使用,总办税窗口由原来的24个已增至33个(包含领导值班岗)。新增设相关办税服务窗口(包含增设临时窗口以及咨询台“简事易办”窗口),以缓解纳税高峰期纳税人等待以及办税时间过长的问题,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快捷方便的服务。2018年荔浦市税务局尚未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原国税局、地税局统一在荔浦滨江阳光超市二楼的办税服务厅联合办公。2019年5月13日,荔浦市税务局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32名,在大厅整体布局上,办税服务厅设置26个办税窗口,其中设置2个企业开办窗口,2个发票管理窗口,2个税控设备窗口,12个综合业务岗,3个车购税窗口,1个不动产窗口,4个社保非税窗口。实行领导值班责任制,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值班统一协调指挥。在征收高峰期,我局从征管、税政等业务部门选派2-4名业务骨干到大厅辅导纳税人申报或解答疑难问题,保证大厅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3)整改目标
一是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办税服务,持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向纳税人宣传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网站、广西电子税务局网站、桂林税务微信公众号,让纳税人充分了解问题查询、反馈的途径;三是不定期发布操作指引,方便纳税人了解电子税务局功能模块用途及使用。四是在征收期期间,每月15日前易出现人流高峰,我局将进一步采取分流疏导措施,安排导税人员进行合理分流引导,并引导纳税人在纳税高峰期充分利用自助办税设备自助办税,安排相关大厅工作人员对使用自助办税设备的纳税人进行现场指导。
(4)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5)责任人:分管局领导:刘恒智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谢平章科长,联系电话:0773-2296769。
(6)整改成果形式:文件资料,照片视频。
2.税法宣传方面的问题
(1)意见和建议: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50”,“桂林市区市民希望当地政府部门对一些新的相关税收政策能够多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可以通过微信、贴图等。”;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51”,“希望桂林市税务部门能对税收政策或是相关网报进行培训,有新的政策出来马上组织培训,如果是针对性的,可以1-2个月培训一次。”;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53”,“希望整个广西各地政府加大对企业、市民税费政策方面的宣传,很多企业、市民都不知道政策的具体情况,希望通过媒体、对企业开展培训班、给市民发宣传单、手册子类的形式加大宣传。”;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44”,“在有新的政策下来时,企业会计人员去培训,有些项目敷衍,讲得不仔细,会计人员接受不完全,希望能在公共场所、广场大力宣传税费方面的知识。”;市本级编号:“201818148”,“1.建议多以广播电视、微信、短信、发放资料的形式宣传税法;2.继续把税务工作做好,提供一些更好的服务,申报办税流程更简化。”;自治区级编号:“120180031100047”,“税费系统变化太快,没有办法适应,希望在缴费大厅实地现场多培训一点如何操作。”
以上6条群众意见建议都涉及税收政策宣传。
(2)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二是推行政策发布系统。通过一机双屏、电视屏幕、政策查询机、触摸屏等设备进行统一发布和宣传税收政策、通知提醒、办税告知、税收公益广告等。三是积极向广大纳税人宣传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四是举办税务学堂师资培训班,提高师资水平。五是桂林市税务局现在每月的第一周和最后一周的周三都会举办一期线上线下同步的纳税人政策宣传和答疑会(通过税务订阅号直播、纳税人学堂实体讲堂)帮助纳税人解决政策问题。六是加大宣传手段和力度,充分利用户外平台、手机平台、网络平台和面对面平台开展税法宣传。
(3)整改目标: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根据纳税人需求,及时开展纳税人学堂。加大宣传手段和力度,充分利用户外平台、手机平台、网络平台开展税法宣传,完善宣传四大平台建设,使纳税人随时可以了解和学习最新税收政策。
(4)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5)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刘恒智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中心,责任人:马文聪,联系电话:0773-2836115,
(6)整改成果形式:文件资料,图片视频。
3.减轻基层负担的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市本级编号:“201818147”,“1.希望桂林市税务局在内部系统里面和工商税务系统能够查到基层的数据就不要基层再上报了,这样非常浪费人力;2.希望市税务局能够多对县区基层分局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如兴安。”
(2)整改措施
税务系统从上至下,一直强调减少基层负担,近年来,税务系统利用科技强税,运用“大数据”思维,依托内网平台打造数据报送,能够从“金三系统”、12366系统、公文系统提取数据,基本上无须基层人工报送,但由于口径不一致、填报数据质量不过关等原因,有的数据还须人工填报,今后将进一步利用税务系统,规范数据资料报送,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基层数据资料报送负担。对基层的业务工作指导,各科室都有工作安排,如果有特殊情况,基层也可以直接和业务科室对接。
(3)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各业务系统数据采集规范化,实现零人工报送资料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和管理规范。
(4)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
(5)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邓毓华副局长,袁理兵副局长、李慧萍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征收管理科,责任人:邓淑屏,联系电话:0773-2828655,责任单位为收入核算科,责任人:邓玉清,联系电话:0773-2888153,责任单位为税收风险管理局,责任人:杨乃富,联系电话:0773-2296806。
(6)整改成果形式:文件资料、税务系统查询
4.加强基层教育培训问题
(1)意见和建议:市本级编号:“201818149”,“建议市税务局对干部的岗位培训学习工作要有针对性。”
(2)整改措施
按照《桂林税务系统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桂林税务的实际,将对纳税人和基层干部反映的有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逐项解决。一是继续开展分类培训,强化基层一线干部培训。深入开展培训需求调研,科学制定培训项目,加强税收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充分发挥市、县(区)税务局的培训主导作用,多形式开展培训。三是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相结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并综合运用税务干部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培训工作及检验培训成果。
(3)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强各业务培训的规范化,优化培训激励机制,创新培训方式。
(4)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
(5)责任人:分管领导为黄国准副局长;责任单位为人事教育科,责任人:林志辉,联系电话:0773-2825654。
(6)整改成果形式:文件资料。
四、整改回应机制
整改过程中涉及的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及整改结果等内容,我局将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或公告栏公布,接受群众反馈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正确认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对照整改目标,按工作进度,定期督查,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在既定的时间内如期完成。
(二)相互配合,严格考核。将2018年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列入2019年绩效考评体系,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按既定的要求和时限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将按考评标准予以扣分,并问责。
(三)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各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群众满意为导向,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合理诉求。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