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获悉,截至5月31日,全省78.9万纳税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减免个税2.31亿元。其中,“赡养老人”扣除减免税额度最大,占总扣除减免个税的41.04%;紧随其后的是“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分别占总扣除减免个税的32.28%和21.85%,三项之和占比达到95.17%。数据显示,“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减轻负担最多。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施行。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定额扣除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支出,据实限额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其中,除大病医疗支出是由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外,其余五项扣除均可以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为更好地宣传落实个税政策,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期间,全省税务机关统一开展“个税普法”专项工作,组建了198个个税普法小分队,出动1430名税务干部,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文明办、旅游局、文体局、经贸局等多个部门,在社区、机关、学校、企业举办各类活动510场,发送宣传资料22万份,辐射带动社会各界6.5万人参加活动、学习税法,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推动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落实。
在听完税务干部对于个税政策的解答之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平秋镇皮所村村支书石大培感慨地说道:"以前,总感觉税收优惠政策离乡村群众很远,但随着国家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很大范围的普通老百姓都成了受益者,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改革红利。”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社保局新进人员罗维也表示,个税改革后,租房支出能够在税前扣除,变相地增加了工资收入,现在工作起来更有干劲了。“我还想要努力奋斗几年,在施秉扎根买房呢。”
“专项附加扣除关切民生,顺应民意,是这次个税改革的最大亮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徐虹处长介绍道,截至5月31日,全省304.6万人减免个人所得税37.71亿元。其中,第一步个税改革新增减税25.94亿元;第二步个税改革新增减税11.77亿元;543万纳税人的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成为了幸福的“零税一族”。
多彩贵州网讯(向阳 欧孔春 本网记者 罗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