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获悉,2019年上半年,我省小微企业减免税额创历史新高。实际减免税额97,343.40万元,同比增加68,447.59万元、增长236.88%,是2018年全年预缴申报享受的减免税额63,712.21万元的1.53倍。
据统计,贵州登记小型微利企业335,850户,占企业所得税征管户数364,705户的92.09%。其中盈利的小型微利企业均享受到了税收优惠,享受户数35,337户,政策受惠面100%。
2019年初,国家再次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大幅度提高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其中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为5%;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为10%)、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进一步提高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力度。贵州省税务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宣传、加强辅导、优化服务、升级系统、密切监控,全面将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优惠新政贯彻落实到位,在2019年上半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取得了突出成效。
从解决就业看,带动就业人数171.17万人,同比增加35万人次,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我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平稳较低水平(2016年至2018年分别为3.24%、3.23%、3.16%),小微企业较大地缓解了地方就业压力。
从拉动投资看,拉动投资4691.1亿元,同标准同比增加1865.2亿元、增长66%。其中资产总额按1000万至2000万、2000万至3000万、3000万至4000万、4000万至5000万每千万作级次递增分别为6930户、3197户、1746户、1230户。说明在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上发挥了“导向仪”作用。
从行业结构看,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14,481户、占40.63%,减免税额34,236.16万元、占34.95%,其减免户数、减免额最大;其次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602户、占15.72%,减免税额11,734.92万元、占11.98%;再次是建筑业4932户、占13.84%,减免税额18,896.96万元、占19.29%;制造业排第四、2332户、占6.54%,减免税额9035.06万元、占9.22%;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3个行业户数合计占70.19%,占主导地位。享受优惠户数前五位的行业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户数共28,726户、占80.6%;减免税额前五位的行业分别为: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减免税额共77,892.4万元、占79.52%。
优惠新政减免力度大,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大幅放宽后,享受优惠户数的主体是符合原标准的企业,共31,760户、占优惠户数的89.96%,减免税额52,736.14万元、占54.18%、户均1.66万元;扩围后新增符合条件并享受优惠的企业3545户、占10.04%,减免税额44,607.26万元、占45.82%、户均12.58万元。符合原标准的企业户数占比高,扩围后新增减免税额户均享受额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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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负为10%。
多彩贵州网讯(刘显圣 本网记者 高艺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