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扣缴客户端中扣缴义务人如何操作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的汇总申报?
答:首先扣缴义务人需要在局端大厅操作,通过【扣缴申报明细设置】模块进行操作。其中“明细申报类型”选择汇总,“所得项目”选择对应的申报项目,点击“提交”。提交成功之后,再回到扣缴客户端操作,在扣缴客户端【综合所得项目】填写界面,点击【添加】按钮的下拉菜单,选择【明细申报】或【汇总申报】;点击【明细申报】则打开前面介绍的按人员明细填写的界面,点击【汇总申报】则打开汇总申报填写界面,进行填写申报即可。
2.做完扣缴申报明细设置以后,在扣缴客户端中分类所得都可以进行汇总申报么?
答:不是都可以进行汇总申报,只有“偶然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才可以进行汇总申报。
3.在扣缴客户端中,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好后点击税款计算,为何自动带出人员的减除费用不正确或者带不出数据?
答:针对上述情况,可按照以下步骤检查:
1.查看人员信息,确认人员的任职日期填写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实际。(基本减除费用=当期连续有效任职月份数*5000。)
2.若上述信息填写均无误,请检查扣缴客户端是否为最新版本,若不是最新版本,重新下载安装即可;若扣缴客户端为最新版本,请重新保存人员信息。
4.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申报成功后,发现数据有误,该如何处理?
答:按不同征收方式,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代扣代缴类报表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在该类报表的“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作废申报】作废后重新填写申报或【更正申报】数据修改后重新申报;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在“申报表报送”模块点击【更正申报】进行更正操作。
2.代理申报,申报成功未缴款前可在【网上报税】→【网上申报】模块点击【作废申报】,作废成功后重新至预缴纳税申报表中填写再申报或至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点击【启动更正】按钮修改数据后重新申报,若申报成功且缴款后只能至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点击【启动更正】进行数据更正操作。
5.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下载更新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有些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丢失,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信息是否报送成功分下列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该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报送成功过,或该信息由纳税人通过其他渠道(如手机APP、办税大厅等)采集,则可与纳税人确认,是否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了【删除】操作。
2.如果该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采集,但未报送成功过,则会被删除。请在【下载更新】前,根据系统提示,先对“待报送”的记录进行确认和报送,报送成功后再进行【下载更新】。
6.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完成了经营所得的缴款后扣缴客户端是否可以获取到信息?
答:可以,在【税款缴纳】界面点击【缴款反馈】即可。
7.扣缴客户端的非居民数月奖金的如何计算?
答: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将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
8.扣缴客户端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时,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提示:“以下人员的专项附加扣除存在重复采集,请选择您需要的处理方式”。该如何处理?
答:提示该信息是由于专项附加扣除采集信息中存在重复信息。按实际情况选择处理方式,确认以纳税人采集信息为准的,请选择【继续预填,某个月份存在重复信息的,以纳税人采集的为准,房租和房贷同时采集的,则两项都不预填】;需要和纳税人确认的,请选择【取消预填,先确认并处理完重复采集的信息后再预填】。
9.扣缴客户端申报工资薪金所得时,“累计应扣缴税额”是什么?
答:“累计应扣缴税额”是指员工在本单位“本年首次所属期截至本月所属期”累计收入减去各项累计扣除后的金额,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算出的应扣缴税额。
10.扣缴客户端中生产经营缴款记录如何查询?
答:具体操作:点击软件上方【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模块,再点击软件左侧【查询统计】→【缴款记录查询】按钮,将税款所属期选择为“2019.1.1---至今”,其它条件默认无需修改,然后点击右侧【查询】即可。
11.扣缴客户端中生产经营申报记录如何查询?
答:具体操作:点击软件上方【生产经营】,进入生产经营模块,再点击软件左侧【查询统计】→【申报记录查询】按钮,将税款所属期选择为2019.1.1---至今,其它条件默认无需修改,然后点击右侧【查询】即可。
12.扣缴客户端中生产经营的收入总额如何填写?
答:2019年度开始: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止本期的各项收入总额。(比如2月征期申报所属期1月时,填的是1月的;3月份征期申报所属期2月时,填的是1月+2月的......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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