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呼唤血液,爱心需要奉献。血液是拯救受伤病员生命的重要物质,至今仍无法实现科学制造,只能依靠人的爱心提供。每当人们不计报酬献出自己宝贵而有限的血液,去换取他人生命的延续或新生时,我们的社会就多了一份关爱。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传递浓浓爱意的具体行动。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拯救生命、功德无量!没有什么比挽救生命更为崇尚、更能让人引以自豪的行动。无偿献血,利国利民;一人献血,全家受益。把我们小小活力健康的血液无偿地奉献社会,既有利于激发体内血液的自我更新,又有拯救生命、传递爱心的积善,同时为今后家人积下需要无偿供血的储蓄。
在此,我们倡仪:各位同志,请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您的手臂,献出您的爱心,加入到无偿献血的志愿者行动队伍中来。用我们的爱心,点亮他(她)们生命的希望;用我们的爱心,共同营造一个充满"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和谐家园!
献血时间:2019年9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8:30—10:30)
献血地点:澄迈县税务局办公楼门口
澄迈县税务局 联系人: 岑宁 联系电话:18117605670 ;县红十字会联系人:黄小桑 联系电话:13876342661
附:无偿献血的条件、益处和回报
澄迈县税务局 澄迈县红十字会
2019年9 月16日
1.定期献血可预防心脑血管疾病;2.献血可提高造血功能;3.经常献血可降低血脂;4.献血可减少癌症发生率;5.适量献血有益长寿。
1.凡18—60周岁的健康公民,男性体重≥50公斤,女性体重≥45公斤,经医生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合格者均可参加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5岁。
2.两次献血间隔期:献全血男性≥3个月,女性≥4个月;献成分血≥4周。一次献血量:200毫升、300毫升、400毫升。
3.女性生理周期,及生理期前后三天者不宜献血。
4.献血前请出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护照等)。
5.献血前要有足够的睡眠,防止疲劳。
6.献血前两餐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切忌空腹献血。
7.献血后一两天内勿熬夜、勿暴饮暴食、不要饮酒;适当多饮水,对饮食无特殊要求。
8.献血后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高空作业或过度疲劳,一般工作不受影响。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第十条:无偿献血的公民在本省临床用血时,免费享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3倍的血液,献血总量超过1000毫升的(含1000毫升),终生无限量免费用血;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免费享用相当于本人献血总量的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