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东方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工作,根据省局的工作要求,9月11日上午,在市税务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东方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
参加会议的有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农信社等职能部门领导,各乡镇(区)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市局党委委员、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各税源分局局长和费管员,社保和非税股全体人员。
会上,首先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进峰宣读《东方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征缴对象、缴费标准及方式、征期期限等相关工作要求。
其次,市农信社副主任纪新丹做了表态发言,做出以下承诺:一是积极担当尽责,主动协调沟通;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参保知晓率;三是提供优质服务,着力提升工作效率。
最后,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吉峰做了动员讲话,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局,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城乡发展、强化公共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是一项民生工程。二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全面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可靠保障,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加强督察考核。三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动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在工作中要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明确征管环节,提高服务水平,密切配合协作,合力推动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全年征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