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受理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相关规定,受理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税务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