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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税务局召开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9-23 08:49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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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抚远市辖区内的各单位更好的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的主要变化有哪些。9月20日下午,抚远市税务局组织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召开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座谈会。

座谈会上该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新税法,并就大家比较关心的耕地占用税征收范围究竟有哪些做出了解答。占用耕地、园林、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属于税法所称的非农业建设。同时讲解了耕地占用税税法的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不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情形、适用税额、减免税内容、退税流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退税流程等内容。

抚远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圣东;抚远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丽娟;抚远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鹏雷;抚远市农业局副局长崔陕南;抚远市水务局副局长邢思龙;抚远市林业局副局长武传源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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