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办理逾期抄报等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首页
> 鸡西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办理逾期抄报等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5 09:05 信息来源:鸡西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底黑龙江省将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以下简称发票系统2.0版)。

发票系统2.0版将对现有发票系统进行整合升级,为保证数据迁移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省于2019年9月30日零时至10月31日8点30分暂停办理8月属期及以前逾期抄报税业务。

逾期未抄报将导致税控设备锁死,无法正常开票,为不影响您正常开票及办理其他业务,请务必在9月30日零时前完成8月属期及以前逾期抄报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