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通知公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
金戴 税土增税结字〔5〕号

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9-11-01 09:14来源:淮安市金湖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金湖县大兴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管理规程》规定,经对你(单位)金湖县黎城镇大兴村八组项目进行核定征收核查,现将核查结论通知如下:

清算申报收入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房产类型

转让房地产

取得的收入

核定征收率

应缴税款

已缴税款

应补(退)税款

普通住宅






非普通住宅






其他类型房产

2561904.76

5%

128095.24

0.00

128095.24

合    计

2561904.76


128095.24

0.00

128095.24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税手续。逾期缴纳税款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戴楼税务分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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