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戴 税土增税结字〔5〕号
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9-11-01 09:14 | 来源:淮安市金湖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金湖县大兴纺织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管理规程》规定,经对你(单位)金湖县黎城镇大兴村八组项目进行核定征收核查,现将核查结论通知如下: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清算申报收入截止日期:2019年9月30日
房产类型 | 转让房地产 取得的收入 | 核定征收率 | 应缴税款 | 已缴税款 | 应补(退)税款 |
普通住宅 | |||||
非普通住宅 | |||||
其他类型房产 | 2561904.76 | 5% | 128095.24 | 0.00 | 128095.24 |
合 计 | 2561904.76 | 128095.24 | 0.00 | 128095.24 |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税手续。逾期缴纳税款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金湖县税务局戴楼税务分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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