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县局通知公告 博兴县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停机的通告

博兴县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停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8-09 15:27 来源:滨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8月21日开始进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以下简称“ITS”)扣缴类业务上云切换升级工作。届时,ITS扣缴客户端和税务大厅端所有业务将暂停对外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

2019年8月21日20时至2019年8月26日8时。

(二)暂停办理业务渠道

  全省使用ITS税务大厅端、扣缴客户端的渠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以及扣缴义务人使用的扣缴客户端。

  (三)暂停办理业务范围

  ITS税务大厅端和扣缴客户端均暂停办理所有业务。

  二、可正常办理的其他ITS渠道及业务

  (一)APP端所有功能均可正常使用。

  (二)WEB端所有功能均可正常使用。

  三、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9年8月26日8时,以上暂停业务恢复办理。系统恢复后,首次启动扣缴客户端时将提示软件升级,请按照提示进行升级,否则将导致软件无法使用。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妥善安排时间,提前办理系统切换期间停办的涉税事项,避免因系统切换造成影响。

  (二)系统切换完成业务恢复办理初期,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涉税事项,避免因大厅拥堵导致办税时间延长。

  (三)系统切换期间,请广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博兴县税务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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