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11月份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为11月15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为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的有关规定,2019年11月份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为11月15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为11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