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到2019年10月7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部分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公告如下:
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静安区税务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