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徐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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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徐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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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2018年徐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努力措施等,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shanghai.chinatax.gov.cn/xhtax/)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徐汇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虹桥路188号,邮编:200030,电话:5496070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结合机构改革的各项要求,按照税务总局、市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上海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规范、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提高税务工作的透明度,加快部门职能转变,强化依法行政,促进 “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运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和流程,持之以恒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复审、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坚持按程序办事,杜绝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税收秩序等问题。

  二是落实备案制度,做好闭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实行备案和监督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机构改革中,根据总局、市局的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遵循便民原则,注重公开导向,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平台,以“汇声绘色”原创漫画、“汇声绘影”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普适性、通俗化解读,从社会公众视野进一步提升政策的知晓度。同时,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常规性工作及时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有效提高公众知情度和参与度。根据总局、市局统一部署,健全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尤其重视网络新媒体领域的涉税舆情情况,加强舆情风险防范,做到科学研判、及时核实、妥善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4     条,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 11 条,业务类信息 63条。

  (一)主动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发布我局机构概况、机构领导等信息。2018年共公布11 条信息。

  2.行政许可。2018年我局发布在线行政许可信用信息查询功能。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在内的行政许可事项信息查询。

  3.纳税申报。发布我局每月纳税申报日期通告。2018年共公布 12 条信息。

  4.欠税公告。按照《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有关规定,每季度公开一次我局管辖范围内企业欠缴税款的相关情况。2018年共公布 4 条信息。

  5.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的规定,制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2018年共公布 19 条信息。

  6.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18年共公布 12 条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税务网站。共编写《徐税快讯》 10 期。通过政府网站推送通知 47 批次;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互动平台向纳税人推送信息 19 批次;向纳税人发送短信 66366 条。

  2.微信平台。全年“徐汇税务”微信关注人数达 2.5万人,推送信息 42 批次共 331条。

  3.“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可以通过拨打“12366”服务热线,进行纳税咨询、投诉举报、税法宣传、涉税查询等,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咨询办税涉税事项。全年共接听来电 134767 个,接通率 94.51%,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率 89 %,已做满意度评价的纳税人满意度 99.99 %。

  4.公共查阅点。在我局公共查阅点(受理点)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放置最新税收宣传资料,方便纳税人进行自助查阅。

      5.税收宣传工作。依托分局专家咨询团队,开设专家咨询。纳税人可通过网厅、电话、上门等形式提出预约,携带相关资料与专家面对面深度交流。全年共举办专家咨询 1 场。通过纳税人学堂共举办专题培训 33 场,参加人数共计 2905 人次。

      6. 大企业服务新模式。开展大企业专属学堂活动 4 次,参与户管 293 户次。

      7. 其他渠道。依托税收宣传月,开展绿色骑行活动,宣传全国通办,引导网上办税;利用区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基地平台,与区内大学、中学联合开展社会实践、知识竞赛、税法专题讲座等税法普及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青少年宪法、税法宣传活动。此外,根据总局、市局统一部署,发放宣传资料、放映税收宣传公益广告等,广泛开展税收宣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8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件,其中信函申请 0 件、网络申请5件、当面申请1 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皆为税收信息申请。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18年办理的 6 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办结的为6件,其中“主动撤消”4件,“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0件,“申请内容不明确”0件,“同意公开”1件,“信息不存在”1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收取任何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申诉举报。

  五、努力措施

      2019年,我们将持之以恒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微信、门户网站等平台,创新形式,提高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三是规范优化信息公开处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处理效率,加强咨询服务,不断提升税务工作透明度和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6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5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6

     1.按时办结数

6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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