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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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2-25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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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AE9900000-2013-018
主题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名称: 2012年上海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tax.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编:200030,电话:021-54679568转12083分机,电子邮箱:zfxxgk@csj.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2年,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以提高行政透明度为宗旨,以推进办税公开、监督权力运行为着力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税收中心工作、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一定成效。

  (一)围绕重点,大力推动税收政策和办税事项的公开。一是围绕服务“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上海经济发展大局,配合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率先开展“营改增”试点,切实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宣传推介及辅导培训工作。二是围绕民生热点,认真做好个人房产税、个人所得税法以及车船税法等相关信息公开。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试点,优化网上行政审批专页,公开办事信息,实现网上受理。

  (二)突破难点,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和整体水平。一是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依托信息化手段,依法合规受理申请,并加强答复复核和签发审批,确保答复规范、程序合法。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全面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环节,明确岗位职责,精简业务流程,规范答复操作,明晰限办期限。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注重加强内部业务部门、上下级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会商协作。四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措施,针对部分申请人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信访、咨询相混淆的情况,注重做好宣传、引导、解释等前置服务工作。

  (三)探索创新点,积极巩固并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凸显税务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拓展网上办税,深化互动交流,发布公告提示,积极为社会公众提供办税指引。二是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规范办税窗口设置,明示业务办理流程,告知办税所需材料,全面公开办税政策、流程、服务等信息。三是发挥12366热线的品牌作用,提高12366电话的接听率和准确率,加大与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衔接力度,努力提升答复满意度。四是用好“上海税务”微博新型公开方式,积极运用“微直播”、“微调查”、“微访谈”等形式,优化发布内容,提升互动效率。

  (四)把握要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编制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强化督促落实和考核评价,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化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明确自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稿应随同规范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是深化基础政务数据信息服务,在网站开设个人房产税缴款记录、丢失被盗发票、一般纳税人资格、欠税企业等查询项目。四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讲座培训,针对认识模糊点、法律风险点、工作薄弱点以及业务普及面开展信息公开培训4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市税务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6条。其中,市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6条,具体包括:机构设置类信息2条,占1.4%;政策法规类信息125条,占85.6%;业务类信息15条,占10.3%;其他类信息4条,占2.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税务登记跨区(县)迁移申请渠道的公告》、《关于规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发票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在本市范围内实施纳税申报制度改革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13件。对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废止或失效情况进行标注,共标注全文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5件。

  2. 规划、计划类信息。在市局网站上发布本系统2012年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信息。

  3. 税收收入及部门预算信息。按季度、分税种向社会发布本市税收收入情况,每季度公开本市出口退税数据情况。在税务网站上公布市地税局《2012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4. 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在政府采购网以及本局网站上公开中标公告、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等各类信息共计66条。

  5. 税务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公开各事项的办理主体、办理条件、受理部门、需提交的资料、办理期限等信息;提供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状态及结果的网上查询服务。

  6. 税收政策及办税信息。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个人房产税改革试点、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税务登记跨区(县)迁移等各类政策信息254篇(包括税务总局公告等服务类信息120篇)。发布涉税业务的办理指南、流程说明、资料下载等内容,通过问答形式发布热点问答,更新办税地图、办税日历,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7. 税务机构职能情况。对内设机构、干部任免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发布修订后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部门)主要职能》;发布公务员招考面试、考录体检通知等。

  8. 执法告知情况。在执行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过程中,本市税务机关通过现场告知、文书送达等形式,主动告知执法人员身份、执法权限、依据以及执法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途径

  1. 税务网站。一是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及时更新发布最新税收政策,针对工作重点制作专栏专页,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通过税种频道、办税指南、税宣动漫、便民问答等栏目,积极提供办税服务信息。各基层分局也积极通过税务子网站发布分局动态、办税指南、网上下载、涉税公告、重要通知、税收宣传等内容,较好地发挥了税务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拓展网上办税,提供新办税务登记受理等12项在线办理事项,开通网上报税、抄税、认证等6项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便利;推动行政审批的网上办理和公开查询,促进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通过下载中心,提供税收业务常用表格及应用软件下载;制作信息查询专页,提供发票信息、企业基本信息、涉税事项办理情况及结果等事项的网上查询功能,全年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2600余万次。三是深化互动交流,依托网上提问、投诉举报、局长信箱、实时交流、评议调查等平台,加强互动交流。四是每两个月举行一期局长“在线访谈”活动,访谈主题涉及汇算清缴、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简并票种统一式样、迎接政风行风评议、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等多个方面。全年,局长在线访谈活动共收到网友提问255个,现场直接答复103个,在线访谈栏目访问量达7.2万人次。五是利用税企互动平台,批量向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办税指南、征管措施、工作布置、调查问卷等信息,同时接受纳税人的在线提问,提供点对点的信息公开和办税服务。全年共推送信息1.3万次,进行互动7.7万余次,开展问卷调查65次,全市66万户企业使用了该平台功能。

  2. 办税服务厅。依托电子显示屏、多媒体触摸屏、公告栏、税宣资料架、自助计算机等载体,公开涉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通过办税服务厅咨询窗口随时解答纳税人咨询,不断深化办税服务公开。

  3. 12366热线。发挥12366咨询服务热线的品牌作用,着力提高电话接听率和答复准确率,提升答复满意度,全年共解答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提问逾100万个。

  4. 政务微博。于2012年3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上海税务”微博,并充分发挥微博“短、平、快”特点,及时发布税收政策,即时开展纳税辅导。全年共发布微博895篇,回复互动来件1728件,形成了由16个栏目构成,涵盖税收业务、历史、文化的栏目体系,粉丝总数达147157人,在新浪平台的1138家工商税务类政务微博月度排行中位列第二,税务微博服务纳税人、服务税收中心工作的作用逐渐凸显。

  5. 短信平台。运用市局和各基层分局两级短信平台,向纳税人及时发送最新税收政策,发布办税提醒事项。全年共发送各类服务信息167万条。

  6. 基层税务部门。发挥基层一线优势,加强税务所、税务干部在日常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中与纳税人的沟通,通过上门走访、财务例会、办税辅导、咨询座谈等形式,及时告知最新政策和近期工作要求,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宣传。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疑点问题,对被查企业进行提醒、告知,帮助其了解政策,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税务执法的过程中。

  7. 纳税人学校。针对最新税收政策及税收征管工作情况,各基层分局以需求为导向,分层次、分行业、分户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当面授课和网上课堂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讲解税收知识、宣传政策内容,全年共开课近1200期、逾3000课时,参与培训人员达40余万人次。黄浦区税务局的周末课堂、静安区税务局的网上报名、徐汇区税务局的视频教学等特色项目受到广泛欢迎。

  8. 公共查阅点。通过市局公共查阅点接待政府信息查询86人次。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提供市局所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资料。

  9. 大众媒体。利用商业中心户外LED屏幕、楼宇媒体、公交地铁移动视频等媒介,进行税收动漫、税收视频公益广告、税收户外平面广告的展示宣传;联系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出税收宣传公益广告;在市级主要报纸刊发纳税百强榜、A类纳税人以及动态新闻,切实做到“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影像”。通过企业座谈会、上门走访、上街分发、场所摆放等方式推进政策宣传,共制发各类宣传资料227万份,税收宣传光盘3.7万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7件。其中,市局受理346件,具体包括:当面申请224份,电子邮件申请1份,网上申请105份,信函申请14份,其他形式申请2份。

  在市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约90%的申请涉及征收管理信息,5%的申请涉及政策法规信息,其余涉及税收统计、个人完税情况、涉税举报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3件(含2011年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12年答复的申请16件),已经答复的为489件,其余4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市局201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6件(含2011年受理并按照《条例》、《规定》顺延至2012年答复的申请10件),已经答复354件,其余2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市局已经答复的354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16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32.8%。其他情况238件,其中,“信息不存在”11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31.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79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22.3%;“申请内容不明确”26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7.3%;“重复申请”6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1.7%;“申请人主动撤销”12件,占已经答复总数的3.4%;“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份,占已经答复总数的0.8%。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本局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复印、检索等费用共计385.20元。对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确有经济困难的,按《条例》、《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全年共减免费用145.6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9件,其中4件撤回复议申请,5件维持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发生针对本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经审理法院判决维持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全市税务机关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125.6万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22.2万次,网上咨询2.7万次,当面咨询接待约0.7万次。全市税务机关网站2012年度访问量为28515万人次,按点击率排序的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法规”、“涉税公告”、“机构人事”。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内容实用性、渠道多样性以及服务措施的优化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2013年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为重点,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努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包括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2年度的情况,附表、附图的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市局及各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局。

  (二)附表、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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