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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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申请条件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电话,可从“办税地图”栏目查询(具体地址为:http://shanxi.chinatax.gov.cn/nsfw/bsdt/sx-11400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获取《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在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事项前,须先办理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事项。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数量 操作 备注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1份 查验后退回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