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从“一个圈”到一座城,从小渔村到国际化创新型大都市,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鲜活经验,充分展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优越性。近40年来,深圳市税务系统(以下简称“深圳税务”)与时代共发展、与改革共成长,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拓进取,以“杀出一条血路”的魄力,完成了一项项从无到有的历史突破,实现了税收管理服务从“赶上时代”到“时代前列”的跨越,推动深圳实现了从“税收洼地”向管理服务“高地”的飞跃,为深圳的飞速发展注入了极大的动力。
一、1980年至2007年,“摸着石头过河”的探路人
特区创办之初,为吸引外资,尽快实现经济的起步,深圳税务在资金、人才、技术“一穷二白”情形下,摸着石头过河,承担起“试验田”和“窗口”的责任,开展了服务对外开放的税制改革探索,优化特区投资环境、规范税收秩序、推动税收信息化进程,为全国税制的优化完善探索了一条新路,极大促进了深圳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一)从无到有:在内外碰撞中的税制体系开放性探索
20世纪80年代初期,深圳利用毗邻香港的地缘优势,借鉴香港经验,根据中央授权,大胆创新改革税收制度。这一阶段的税制改革历程,核心内容就是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税制的“五个统一”:
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特区成立初期,为吸引外商投资,对外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却不能享受;为贯彻“公平税负、平等竞争”原则,经财政部批准,从1985年起,内外资企业统一按15%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标准。1992年,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为基础,制定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标准和成本扣除范围。
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1984年至1986年,中央有关部门和深圳市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外商投资和内资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两类税收优惠的方式、方法、范围和程度都不尽相同。1988年起,按照国家和特区产业政策要求,不分经济性质,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统一了流转税制。1984年全国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内资企业流转环节改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1988年深圳比照对内资企业流转环节的课税模式,率先对外商投资企业停征工商统一税,统一改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解决了税负不公的问题。
统一了地方税制。特区初期,与全国各地一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地方税分别实行两套不同的税法,为规范税制、平衡税负,从1987年起,对内外资企业统一征收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印花税。从此统一特区的地方税制。
得益于一系列税负较低、税种简化、税负公平的特区税收制度,深圳税收规模实现万倍增长,年总体税收收入从1980年的0.27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2392.18亿元,GDP总量也相应从2.70亿元增长到6801.57亿元。
(二)破旧立新:在薄弱基础上的征管体系突破性变革
为进一步发挥税收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在特区推进税制改革的同时,深圳税务也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征管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成为全国税务系统深化征管改革的先行者。
率先开展征管模式改革探索。1988年,深圳税务以“轻税、严管、重罚、科学、强制”为指导思想,将原有“一员进厂,各税统管,征管查集一身”的征管模式改为“征、管、查”三分离的征管模式,建立了适应深圳经济发展的税收征管体系。
率先走出一条“税收信息化”之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深圳税务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简单替代手工操作到信息管税的巨大变化。在全国第一个创立纳税服务热线99511、第一个推出电子报税系统、第一个推出信息系统整合工程规划和数据应用规划等,全面提高征管效率,为税务部门开展信息化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率先进行反避税领域开创性探索。1987年,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与关联公司交易业务税务管理的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次进行反避税立法。此外,深圳还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反避税工作操作规程,开展了国内首次正式反避税调查并开创双边预约定价先河,使深圳反避税工作从无到有,从粗放到规范并始终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三)亮点纷呈:特区建立初期税收改革的亮点与成效
在全国率先迈出市场经济税收改革的步伐。率先在全国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制体系,并利用税收政策工具引导经济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向主体产业集聚、向优势企业倾斜,为深圳经济的高速发展奠定税制基础。
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促进对外开放的机制。“适度税负”大力吸引外资。以“税负宜轻、优惠宜宽、手续宜简”为指导思想,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适度税负”政策,开辟了资金引进“快车道”。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承接香港产业转移、引进香港制造业投资,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深港合作的范围不断扩大、层次持续提高,特区经济完成了初始积累。出口退税鼓励外贸出口。1994年全国实施汇率并轨和取消外汇留成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后,出口退税政策成为深圳出口贸易总额连续多年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的重要因素之一。1985年至2007年,深圳税务共办理出口退税1359亿元,成为促进深圳外贸出口增长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
在全国率先创建了公正法治的税收环境。一是努力实现公平税制。从1992年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到统一税收优惠政策,从统一流转税到统一地方税,在全国率先创建了较为公平的税收环境。截至2007年,各经济主体的发展已经相对较为均衡。二是税收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征管体制改革始终以依法治税为导向,税收秩序得到全面整顿和规范,查处了“宝日税案”“廷苑酒店税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涉税大要案,查处过程中成功克服了许多法律难点,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新中国的依法治税进程写下了浓重的一笔。
二、2008年至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深圳特区核心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被取消,加上之前深圳陆续开征了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新税种,深圳的宏观税负水平显着上升。在全国其他地区税负总体下降的背景下,“特区不特”议论渐起。但历史证明,面对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竞争态势,深圳特区改革特色不会变、排头兵地位不会变。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进入下行周期,党中央、国务院又赋予了深圳在新时期深化改革开放的崇高使命。深圳税务通过改革征管模式、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推进“一个愿景、六大工程”建设等扎实举措,沿着税收现代化的方向砥砺前行,在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实现了税收职能从聚集财源到主动服务的跨越式发展,并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成功推动了制度红利向管理红利转变,为深圳发展为充满魅力、动力、活力、创新力的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提供了充足的税收保障。
(一)践行党的全面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的深圳道路
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是党的全面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成功实践。作为身处改革开放前沿的税务部门,深圳税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抓党建,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深圳税务高质量发展打牢政治基础。
树牢“对党忠诚、听党指挥”的政治信念。始终牢记政治性是税务部门“第一属性”,持续深入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走好党的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发展道路。
建好“纵合横通强党建”的党建机制体系。以党的建设统领各项税收工作,以税收工作业绩反映党的建设成果。建立“下抓两级、抓深一层”机制,并通过主题教育、巡视巡察、督查检查等着重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同时,以党建质量指标体系为内容、以“智税+党建”云平台为抓手,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税收工作把好政治之舵。
打造“廉洁奉公、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打造税收工作“平安工程”,进一步完善纪检工作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监督,及时阻断、严肃查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税收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以案促改”、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找准防控风险的关键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打造从传统粗放型管理到现代化税收征管的深圳模式
为了跟上经济、技术的发展速度和企业新的诉求,深圳税务不断变革征管理念、征管模式和征管方式,重点推动固定管户向专业化管事管户、无差别管理向立体化风险管理转变、税务部门“单兵”作战向共建共治共享转变,实现了传统税收征管向现代税收征管的历史性跨越。
率先构建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管事管户模式。随着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传统税收征管模式的不足愈发明显。为此,深圳税务部门在创新征管模式上不断探索,从探索数据化管事模式,到打造以“明晰职责”为主线,以“管事+风险”为重点,以“制度+信息化+人力资源”为支撑的专业化管事管户模式,推动实现“固定管户”向“集中管事”的根本性转变,初步建立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深圳税务围绕市局、区局两个层级,突出基础征管、税收风险管理、专业化管理三个维度,紧盯国内、跨境两方面的税源,逐步构建立体化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使税收征管的职责越来越清晰、专业性越来越强、精细度越来越高、规范性越来越好。
率先实施以征管资源配置为重点的税收风险管理。随着纳税人数量、税收管理事项越来越多,同时以华为、腾讯、平安、招商为代表的大企业内部管理越来越规范,对税收管理的个性化和专业性的需求越来越高,以往“全面撒网、平均用力”的管理理念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税收管理要求。为此,深圳税务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坚持将风险管理作为转变征管方式的核心内容和支撑点,打造了税收风险管理“防火墙”工程,建立了增值税发票和出口退税“2311”立体化风险防控体系,实现了各项税收业务职能围绕风险管理主线展开,各项工作都向风险管理聚焦,将有限征管资源优先应用于纳税人涉税风险高的领域,基本建立了“有风险即应对、无事不打扰”的税企关系。
率先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格局。长期以来,税务部门在促进税法遵从方面经常是“单兵作战”,效果不甚理想。近年来,深圳税务部门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格局为目标,积极借助第三方力量参与税收治理,构建一套“政府牵头、单位协作、信息共享、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加强对涉税服务机构的多部门协同监管,发挥税务中介正面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增强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格局初步形成。
(三)探索科学技术驱动税收管理质量提升的深圳路径
改革开放以来,技术革新的浪潮成为助推深圳发展的强劲动力,同时也深刻改变了经济社会活动的面貌。为适应技术发展趋势和纳税人日益增长的诉求,深圳税务走出了一条信息管税、科技兴税的道路,以先进技术驱动税收管理创新,充分享受了科技创新带来的技术红利。
信息化引领在现代化变革上率先破题。打造以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行政管理平台、“智税+党建”云平台为代表的信息化平台,全面支撑党的建设、税收业务、行政综合、人事管理等各项业务,推动深圳税务工作质量的全方位变革。一是办税网路越来越宽广。首创“互联网+一照一码”“互联网+多元化缴税”渠道以及“互联网+自然人税务局”,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缴税、微信缴税、跨境电子支票缴税等服务,让办税业务从“物理门”转向“电子门”,信息化办税已经成为深圳纳税人的首选。二是税收管理越来越高效。税源管理业务从“人盯人”“以票控税”转向“信息化管控”,从低效率的事前审核转向高效率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200多项业务无纸化。三是内部管理越来越科学。以信息化手段一体化集成综合管理业务,推动传统行政管理工作从分散到集中、从手工到电子转变,逐步实现全过程信息化,极大提高了党建、人事、行政等工作质量。
大数据辅助税收管理决策上作出示范。构建税收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了涵盖税收形势、经济运行、税收风险、政策效应等领域的税收分析框架,打造集税收数据分析中心、政府决策情报中心、税收管理指挥中心、纳税人服务中心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生态体系,深入下钻挖掘税收大数据这一“战略资源”,主动跟踪税收收入情况、征管服务状况、经济运行趋势,实现了涉税“大数据”从加强税收管理向服务经济决策延伸,有效提高了税收大数据的“话语权”,推动传统的“经验决策”向“数据驱动决策”转变。
尖端技术推动生产力发展上先行探索。充分利用企业技术优势,在全国率先创设“智税”创新实验室,着力打造“科技创新+”现代化税收创新项目;首创区块链电子发票,解决发票流转过程中一票多报、虚报虚抵、真假难验等难题,为纳税人提供了“零成本、零开发、零难度”用票体验;建设智能办税大厅,推出精准、便捷、友好的办税服务;深化智能咨询服务探索,强化人工智能在12366热线的应用,不断增强政策咨询的确定性和一致性;运用人脸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纳税人精准“画像”,大大提高服务效率、准确率和风险识别率。
(四)提供税收服务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构建的深圳样本
深圳税务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举措,减轻纳税人负担,形成了引领税务系统服务优化的一面旗帜,逐步打造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地位相匹配的税收营商环境。
坚持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不断革新纳税服务理念,从大包大揽式服务到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从强调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到注重保护纳税人权益,从以管理为中心到以需求为中心,聚焦“四心”优化服务质量。一是以专业敬业的“匠心”提升服务标准。通过简化流程、精简资料,形成“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一站办理”审核事项;推出一系列便捷套餐式服务,将深圳市开办企业整体时间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截至2019年6月底,83%的办税业务实现一次办结。二是以换位思考的“暖心”提升服务温度。坚持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全面推行一体化“大服务”工作模式,促进“纳税人围着流程跑”向“税务部门一次受理内部流转”转变。简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扩大房产税困难性减免政策享受范围,降低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三是以倾心负责的“尽心”提升服务体验。推出午间延时服务,强化导税咨询,实行资料预审、“容缺受理”和“白名单”制度,制度设计更加人性化;推行“一厅通办”“一窗通办”、特殊业务专窗办理,办税效率显着提升。四是以技术领先的“硬芯”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多元化办税平台,提升各税种间信息和数据共享的水平,并将办税服务厅承担的基础管理事项持续向电子办税平台转移,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坚持惠民利民原则,推动减税降费落地生根。2019年,深圳税务以“一号任务”的标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做到推进有机制保障、过程有督察考核、政策有全面辅导、手段有技术支撑、效应有铁账核算。事前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百分之百确保“应知尽知”。全面筛选符合优惠政策纳税人清单,分行业、分类型制定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指引,实现点对点精准“滴灌”,百分百全覆盖。事中推行即办即享举措,百分之百确保“应享尽享”。运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自动识别“应享未享”的纳税人,主动推送税收优惠提示,自动计算减免金额,优惠政策自动享受,做到“应享尽享”。事后创新多缴退税方式,百分之百确保“应退尽退”。扫描排查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定期自动发起批量办理退税,实现税收优惠政策不办理也可享受,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退尽退”。2019年1-5月份,深圳各项减税政策合计减税498.05亿元,实现普惠性和结构性并举的政策实施效果。
坚持公平法治理念,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使稽查执法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持续营造法治、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保证税负公平和市场健康。一方面,积极探索稽查、征管、公安“三联动”模式,打造四部门涉税违法情报交换平台,推进税收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持续提升税务执法威慑力。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有效机制,以风险管理防控为基础,对纳税人非自主性不遵从等情况从轻从宽处理,对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点带面提高纳税遵从度,通过“管”到位确保“放”到位。
(五)发挥税收改革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圳智慧
2019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圳是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更是最具投资吸引力的区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新年贺词中专门提到“深圳前海生机勃勃”,道出前海取得的发展成就和大好前景。深圳税务立足于自贸区改革创新,推动全市经济增长和产业优化,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展现了深圳智慧。
抢抓改革机遇,量身定制税收优惠。2009年7月起,深圳税务围绕前海“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的定位,坚持市场化、国际化的制度创新,充分研究支持前海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和深圳市政府大力支持。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实行的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流转税差额征税、对境外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等优惠政策,推动前海新兴产业从有到优,新兴业态层出不穷,多项税收指标领跑各自贸区、超越港澳。2015年至2018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税收收入从95.3亿元增长至361.5亿元,年均增速达55.96%,三年税收增速稳居全省三大自贸区之首,为全市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了积极贡献。
对标国际标准,管理服务走在前列。联合前海管理局共同发布《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信用税收白皮书》,建设信用税收征管纳服体系,进一步缩短办税时间、减轻税务人员日常管理工作量、提升风险管理成效。对照世界银行标准,在前海率先构建全国首项由税收营商环境评价指数、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税收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组成的评价体系,在统一的标尺下找准国际上的定位,明确具备的优势和存在的短板,并提出优化前海税收营商环境的建议,制定后续跟踪和改进措施,最大限度促进纳税便利化,持续推动税收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加强内外合作,打造高端产业聚集平台。充分发挥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引领带动作用,助力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落户前海。一是产业税收结构持续优化,形成第三产业税收占比领跑、金融产业税收高地、信息服务业潜力十足的发展格局。2018年前海第三产业实现税收收入341.7亿元,占总体税收收入的比重高达94.5%。二是新型经济业态与日俱新,“独角兽企业”脱颖而出。2018年科技部公布的164家“独角兽企业”名单中,深圳有14家企业上榜,其中前海有7家企业,企业总估值高达399.15亿元,户数和估值分别占深圳市“独角兽企业”的比重达50%和75%。三是前海成为大湾区自由贸易的“聚集地”和对外投资的“出海口”,截至2018年末,前海入驻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15886户,贡献税收102.8亿元;58户“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额达2.81美元,贡献税收1.1亿元。
(六)构建新型合作与竞争国际税收关系的深圳范例
在深圳特区参与全球化的浪潮中,深圳税务始终以坚定的决心和开放的心态,在参与国际税收治理、参与全球税收合作、服务对外开放中积极贡献力量。
一马当先,坚决扞卫国家税收利益。构建“管理、服务和调查”三位一体反避税体系,不断推进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EPS)成果落地,始终在反避税领域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开展成本分摊协议税收管理,在2015年推动国家税务总局与A集团签署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执行协议,为我国细化关联劳务转让定价税收法规、在跨国税源争夺中掌握话语权做出了有益的尝试。首次对企业资本弱化问题进行调整,通过自定义风险特征识别B公司的资本弱化风险,经过调查、磋商后予以调整,调整补税及利息合计超过2000万元。首次开展VIE(协议控制)架构税务风险特征研究,筛查出C集团在搭建及拆离VIE架构过程中发生系列股权关联转让涉及的税收风险。经过调查及多轮磋商,成功实现首例VIE案件的突破。率先探索国际税收分级分类专业化管理,率先实现反避税工作全流程电子化,国际税收业务清单化,并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成立专职从事反避税工作的税务分局,区局全部设置国际税收管理科,基本构架起“1+2+N”的国际税收征管格局。
主动作为,全方位服务对外开放。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核心,坚持精准服务“引进来”与“走出去”企业,推出双语咨询办税、多语种“问税”平台等服务,推出基于区块链的对外支付税务备案项目。加强与香港税务学会合作,搭建起服务港企港人、研究税制改革的沟通新平台。依托盐田港与前海两个国内“一带一路”税收合作基地、中越合作区与中白工业园两个境外税收服务支点,做好境外投资税收政策支持、风险提醒与争议解决,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税务支持。
深度参与,积极参与国际税收治理。2015年深圳税务成功办结首例强化受控外国公司(CFC)调整,第一时间实现了BEPS实践成果的转化,推动了CFC税收管理规则完善,为全球税改贡献深圳力量。为发展中国家推介中国经验。积极发挥外派税务官员支点作用,向国际组织、当地政府和企业介绍中国税改最新进展、纳税服务与征管经验。积极对外推介深圳经验,向柬埔寨、赞比亚、苏丹等国税务部门介绍房地产税收征管、智慧纳税服务、区块链电子发票等经验做法,为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提供深圳经验。为国际税收合作提供人才支持。培养和汇集了8种语言、200多人的国际税收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参与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阿斯塔纳举办的“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第4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SGATAR)年会等国际税收合作项目。
三、2019年至未来,全方位先行示范的引领者
201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这是深圳税务的历史性机遇,更是深圳税务肩负的历史责任。深圳税务人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全方位践行税收的人民性,把税收现代化建设与先行示范区建设相融合,从“杀出一条血路”到“闯出一条新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深圳方案,助力深圳当好最有代表性、最典型的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到2025年,深圳税务现代化水平跻身全球前列,税收征管、服务质量、信息化程度世界一流,创新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干部队伍素质显着提高,税务文化实力大幅提升,高质量建成具有国际范的税收现代化体系“深圳版”。到2035年,深圳税务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税收管理服务质量世界领先,深圳税务成为我国向世界展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道路自信”的税务范例。到本世纪中叶,深圳税务的税收治理水平鼎立于全球最前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着的全球标杆,不仅“一马当先”,更带领“万马奔腾”。
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来看,深圳税务要实现五大目标:一是税收高质量发展高地。创新税收管理理念、制度、模式和方式,率先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有效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和遵从成本,率先实现税收现代化。二是税收营商环境示范。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提升税收服务水平,全面服务对外开放,大力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遵从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三是税务现代文明典范。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向上向善、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成为新时代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税务文化引领者。四是税收共治标杆。建立党委领导、税务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税收治理体制,构建社会各界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格局,以共建优化税收管理,以共治促进纳税遵从,实现共享税收发展成果。五是智慧税务样本。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成果,以智能化代替人工服务、以远程服务替代面对面服务,率先成为智能化、高效率的智慧税务样本。
为了实现上述五大目标,深圳税务要在五个方面先行示范:
(一)在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税收管理体系中先行示范
勇当现代化税收制度构建的“试验田”。主动争取在税制改革中率先实践,为构建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税收现代化制度体系累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是积极争取将酝酿、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等税收法律法规在深圳先行实施;二是探索开展“制度+科技”工作创新,为全国税务系统改革创新当好先锋;三是积极研究促进对外开放、促进要素自由流通的税收政策,不断提高我国企业的税收国际竞争力。
勇当完善地方税体系的城市样本。充分运用中央赋予的在政策变通、法律调整、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等方面的特别安排,在构建地方税体系方面先行先试。
勇当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的改革先锋。探索与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税收监管制度,强化“基础管理+风险管理+专业化管理”的征管格局,逐步构建立体化的现代税收风险防控体系,努力实现税收征收成本率更低、税务人员人均征税额更高、税收廉政风险更小的目标。
(二)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中先行示范
率先在税收服务质量上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坚定不移以纳税人为中心,为纳税人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服务。一是建设税收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推行“终止纳税义务报告制”等举措,推动“快批”“秒批”向“免批”“信用审批”转变。二是系统性优化税收服务流程,大力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切实解决困扰纳税人的围着流程转、来回跑多头跑、环节多材料多、服务效率低态度差等问题。三是主动为5G、人工智能、生命医药等鼓励类产业企业争取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重点产业快速发展。
率先在依法治税实践上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税收法治道路,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二是持续加大对虚开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税收争议解决和纳税人权利救济等制度建设,建立具有约束力的预先裁定制度,促进守法诚信经营。
率先在服务对外开放上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坚定不移与国际接轨,打造适应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效促进对外开放的税收环境。一是积极营造有利于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人才自由流动的税收营商环境。二是主动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的企业提供专业税收服务,解决国际税收争端,降低国际税收风险。
(三)在塑造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税收文化中先行示范
全面彰显党的领导下深圳税务创新创业的蓬勃伟力。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上走在前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圳税务的高质量发展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力量,为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政治保证。
全面推进具备先行示范特质的深圳税务文化建设。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深圳税收工作实际和深圳税务人为主体,大力树立先进典型,丰富深圳税务文化内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税务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深圳税务文化软实力。
(四)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格局中先行示范
推进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收管理服务合作机制。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服务合作机制,共同研究全球税制发展与趋势、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税务管理与服务,协商解决跨境投资经营的重大涉税问题;建设以深圳税务为基地的大湾区智慧税务大数据中心,为大湾区税收治理提供一站式、智能化数据服务。
推动建立政府部门间税收管理协作机制。推动《深圳市税收征管保障条例》立法,从制度层面明确各部门义务和责任,建立政府与社会协调配合的税收管理协作机制。争取授权开放部分税收数据,推动税收大数据更好助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
推进建立社会机构及纳税人税收共建共治共享机制。以信用管理为抓手,形成纳税人自主申报,涉税专业机构提供咨询辅导,税务机关“有事服务、无事不扰”的格局。一是出台促进涉税专业机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税收治理。二是大力推进企业参与税务创新,加强税务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推动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技术在税收领域的应用推广。
(五)在打造技术领先型、资源节约型的智慧税务中先行示范
率先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税务管理。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决策管理、行政管理等办公系统的智能性,形成功能强大、平台多元的云端办税系统。加强增值税等税种的智能化管理,全面推动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大力提升税收治理水平。
率先实现税收业务云端办理。构建以高度规范化、高度信息化为特征的纳税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税收业务线上办理、远程办理,逐步实现所有税收业务智能预填报、智能预审、智能导税,让纳税人不到办税服务厅即能享受同等纳税服务,高效办理所需税收业务,降低纳税人面对面办税的需求。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本文刊载于《国际税收》2019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