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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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418326,传真:010-63959412)。
  一、概述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文件印发),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纳税人和公众知情、参与、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创新、服务、廉洁税务机关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对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及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发布。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6247条,其中,政策文件247条,政策解读94条。编发税务总局公报12期,其中,税务总局公告87件,税务总局牵头联合公告3件,在公报中发布规范性文件90件。全国10643个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和税收宣传资料。认真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2015年,按照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要求,税务总局共办理“两会”议案建议提案349件,其中议案3件、建议244件、提案102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在税务总局网站全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条、提案1条,摘要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条。
  在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做好税收政策解读
  充分利用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新闻媒体、服务热线等,开展多种形式的解读工作。一是税务总局领导参加国务院重大政策吹风会2次,先后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等内容进行权威解读。二是组织召开季度例行新闻通报会4次,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加,发布重要税收信息。三是积极组织税收热点访谈,在中国政府网、税务总局网站组织司局负责人开展在线访谈10次,解读税收政策和重大税收改革热点问题,为广大纳税人解疑释惑。四是将政策发布与政策解读同步推进,全年发布重点税收工作报道和重点税收政策解读稿件244篇。五是加大税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围绕主要税收政策出台和落实情况组织深度调研采访。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全年共报道税收工作700余篇(次)。六是将解读融入纳税服务。在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将纳税服务信息公开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配备现场解答讲解员,开办纳税人学堂,制播税收电视公益广告等,提供丰富的办税辅导。依托互联网升级12366纳税咨询电话,全年提供服务3000多万人次。各级税务机关还积极建立微博、微信等“微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信息服务。
  (二)打造“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
  税务总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新闻发言人、公告、广播电视、报刊等做好信息发布的基础上,积极发挥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的信息传播作用,努力推进“互联网+税务”信息公开,构建了以税务总局网站为龙头、70多家省级网站和900多个地市级子站为主的税务网站群,构建了1458家官方微博、微信组成的税务新媒体矩阵。税务总局微博(新浪、腾讯、人民、新华)累计发布2535条,微博粉丝总量532.3万人,微信累计发布2275条,关注人数超过40万人,单条阅读量最高超过74万次,单条转发量最高超过11万次。注重灵活应用文字、图表、Flash、动漫、公益广告、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机客户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让“信息多跑网路,群众少跑马路”。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认真抓好税收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税务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2015年以来,税务部门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税务总局公布的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中,除保留7项行政许可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清理完毕。对保留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面公布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和审批部门等信息,确保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推行税务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税务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2015年2月,税务总局在网站发布公告,公布了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包括3类8项处罚权力事项。认真落实国务院政策发布要求,介绍税务部门简政放权进展情况。积极利用税务总局网站、微博微信、税务报刊等及时发布通知公告、清单目录和解读稿件。
  2.严肃财政资金使用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做好税务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情况报告及报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细化“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进一步提升了税务部门预决算支出情况的透明度。2015年先后公开政府采购信息69条,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为竞标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标环境,发挥了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与政策法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加强台账管理,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稳妥做好受理和答复工作,全年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77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5件,同比增长83.3%。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税务总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5年,税务总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5年,税务总局收到纳税人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18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税务总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6件,均已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税务总局在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6年,税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全国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围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便民办税,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二是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营改增等税收改革推进和税收政策出台、落实情况,做好公开解读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税收新媒体矩阵建设,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四是根据《条例》修订进度,优化税务系统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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