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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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话:010-63418326,传真:010-63959412)。
  一、概述
  2016年,税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规范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不断提升税务部门政务公开水平,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税务总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税务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文件印发),对推行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和自身建设公开提出具体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打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税务机关。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要求。一是做好涉税信息主动公开。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涉税信息8640条,其中,政策文件251条,政策解读101条,编发税务总局公报12期。税务总局微博(新浪、腾讯、人民、新华)发布2279条,微博粉丝总量452万,微信发布2453条,关注人数超过83万人,单条阅读量最高超过94.3万次,单条转发量最高超过8.5万次。二是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接受纳税人咨询的同时,对税务部门职能、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等内容进行公开。三是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2016年,按照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要求,税务总局共办理两会议案建议提案301件,其中建议177件、提案124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在税务总局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0条,政协委员提案5条。
  (二)认真做好税收政策解读。一是税务总局领导参加国务院重大政策吹风会3次,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及减税降负助力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权威解读。二是先后4次召开季度新闻通报会,邀请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参加,发布重要涉税信息。三是在中国政府网、税务总局网站组织司局负责人开展在线访谈7次,解读税收政策和重大税收改革热点问题,为广大纳税人解疑释惑。四是加大税收工作宣传报道力度,围绕重要税收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组织媒体开展深度调研采访,2016年,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共刊发、播发、报道税收工作稿件1400余篇(次)。
  (三)不断推进办税服务公开。一是推进重大服务举措公开。重点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出口退税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二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税,推动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延伸。三是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在办税服务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配备现场解答讲解员,开办纳税人学堂,制播税收电视公益广告等,提供丰富的办税辅导。四是完善全国12366纳税服务平台,全国10643个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行标准化建设,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和税收宣传资料,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
  (四)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税务部门预算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决算情况报告及报表,积极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二是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进一步提升了税务部门预决算支出情况的透明度。三是做好政府采购公开。先后公开政府采购信息144条,具体包括采购制度、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为竞标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标环境,发挥了政务诚信示范引领作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传真等受理渠道,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事项的会商协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过程中,相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6年,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210件,比上年同期增加131件,同比增长165.8%。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税务总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6年,税务总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税务总局收到纳税人不服从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申请14件,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税务总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4件,均已办结。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税务总局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加强公众互动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突出表现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难点问题的把握上需进一步提升,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
  2017年,税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围绕全国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围绕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便民办税,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二是完善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整合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各类新媒体,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快捷化、长效化。三是围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及营改增等税收改革推进和税收政策出台、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公开解读工作。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深化政务公开运转规范,推进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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