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精神凝聚着税务人员对国家的忠诚、对党和人民赋予神圣使命的认知和现实感受,积淀着税务人员对于税收事业深层次的精神追求和行为准则,是汇聚强大动力、推进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深入践行税务精神,使之成为税务干部的内生动力和行动坐标,凝聚起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在坚定理想信念中凝聚税务精神。领导干部要勤于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自觉消除私心杂念,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勇于斗争,面对改革重任敢于奋发有为、勇挑重担,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弘扬正气,做到信念坚定、胸怀群众、真抓实干、廉洁奉公。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章的要求进行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完善、不断提高,严格对照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严格要求自己,将对党忠诚、对税收忠诚、对组织忠诚作为重要的政治品格来考量,做到理想高远、务实敬业、激情干事。普通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主动提高岗位本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做到热爱税收、爱岗勤劳、遵纪守法。
在提升征管质效中践行税务精神。在制度层面上,要建立有利于税制改革落地的征管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加强税收业务通办,统一协调管理资源,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最大限度地缩小征管水平差距,促进税制改革在征管机关之间的紧密衔接和平稳过渡,促进税种政策执行的规范统一。在资源配置上,围绕各级税务机关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重心,将有限的力量向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大事项等方面倾斜,促进征管服务资源在不同税务机关之间的科学配置和有序流动。在税种管理上,切实将每个税种的征管措施落实到纳税人经营和财务处理的具体环节,落实到征管对应的涉税事项,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促进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在信息化建设上,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应用,充分发挥现代技术对税收征管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在促进征纳和谐中展现税务精神。以满足需求为导向,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的纳税服务,通过归集和梳理服务需求、服务事项,建立统一规范的服务渠道、服务制度。以还权还责为指引,践行权责理念,明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通过实施权责清单,把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好。既要强化纳税人对自主申报税收以及履行保存、报送涉税信息义务的责任,又要把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遵从税法作为推进税收遵从的重要举措和应尽责任。以提升遵从为目标,梳理风险管理导向下的征管程序,实施规范化、信息化、差别化、透明化的执法服务,把实施税务稽查、纳税信用评级、“黑名单”制度、欠税公告作为今后促进遵从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服务地方发展中弘扬税务精神。要统筹考虑税收政策落实、税收管理强化、纳税服务优化等工作,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释放改革红利,更好地调节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为政府更好提供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提供财力保证,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统筹把握好部门发展和地方发展的关系,自觉地把税收工作置于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去谋篇布局,充分利用税收调控职能,发挥税收政策的引导作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要统筹兼顾地审视和谋划各项税收工作,巩固优势,补齐短板,协同推进组织收入、依法治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方面工作,整体提升税收现代化建设水平。
(作者为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党委书记 副局长 赵念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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