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挂牌成立,原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标志着我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近日,记者就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相关事项采访了河南省的部分专家学者,学者们普遍认为改革现行国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地税机构合并,在新时代背景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把国地税两套机构合二为一,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主与省级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具有历史必然性。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财税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郑州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开举谈到。
“党中央决定自1994年起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同时简并税种,简化税制,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分税制促进了央地财政关系的规范化发展,为我国约20年的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为我国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系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徐茂中告诉记者。他同时指出在当前新时代发展背景下,为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国地税合并势在必行。
“国地税合并是响应纳税人呼声的及时举措,是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好事”。河南财政金融学院财税系党总支书记,经济学副教授全胜奇感慨地说,国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办税避免了“两头跑”,不需要接受两头管、两头查,这必然减轻纳税人的间接税收负担,直接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纳税人接受纳税服务时也可以听到一个声音、采纳一个标准,就不会出现标准打架、无所适从。
徐茂中同样认为,税务机构改革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国税地税合并,有望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征收上的“两头跑”“两头查”问题,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办税和缴费负担。通过国地税机构的合并,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和公平便利的服务,增强纳税人的获得感。”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有助于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徐茂中给记者讲述其中道理:国税地税合并后,通过合理设置机构,整合征管资源、统一执法标准、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完善办税流程、规范税务行政、共享社会信息,走向一个规范、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管理链条缩短,税费收入的规范性和执行上更加刚性,其意义不仅在于税收征管和筹集财政收入,更在于为财税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铺路”,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
专家学者均表示,本次国地税机构合并,是对我国现有税收征管力量进行有效整合,必将促进税务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从而为下一步的财税改革做好征管的组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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