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需符合哪些条件?
English
简体   |   繁体   |   English   |  
拟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该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提交实施方案,自行负担必要的费用支出,并为海关、税务监管提供相关条件;

  (二)该地区能够建立有效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部门会同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共同协调推进,确保本地区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商海关总署确定的跨部门、跨地区的互联互通的离境退税信息管理系统;

  (四)符合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 网站标识码:bm29000002
京ICP备13021685号-2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73号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办 电子税务管理中心技术支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邮编:100038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