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文件要求,现按照相关程序将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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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19年 9月 27 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2019年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第二批)事项清单
公示事项 |
公示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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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 |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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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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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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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对象 |
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和方案要求,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喀什地区税务局稽查局建立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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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方式 |
1、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要求,遵循分级使用的原则,运用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采用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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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分类名录库,采取随机选派形式确定实施检查的执法检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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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内容 |
是否有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否有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行为;是否有逃避追缴欠税的行为;收否有违规取得国家出口退税款、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是否有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行为、是否有虚开发票行为、是否有其他不遵从税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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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所属期间 |
近三年( 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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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批次 |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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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对象明细(7户) |
1 |
916531260531926672 |
喀什玉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叶城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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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1653101MA776R3U7F |
喀什鸿兴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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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65310173180458X |
喀什天南有限责任驾驶培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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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1653121MA785QJM6X |
喀什乐克顿装修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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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5312459917169X |
泽普县众亨二砖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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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1653125MA776AMG7N |
新疆叶尔羌民族服装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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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91653130726974509L |
新疆神龙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