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以来,新疆税务系统持续加强对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
一、阐明公开重要意义。对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让干部明白政务公开工作是群众了解税收、监督执法的重要渠道,持续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融入各项税收工作和税务干部内心;对外,在各种形式的税收宣传辅导活动中,主动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布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编、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二、加强新条例学习。通过集中培训、座谈研讨、趣味问答、闭卷考试等形式,持续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对照新旧条例重点加强对新增内容、调整内容的学习,掌握条例内容、吃透公开精神。
三、纳入目标考核。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及时回应各方面关切。在总分值1000分的机关目标责任(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占40分,持续加强对各部门的考评力度,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让税收执法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