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通知公告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79期)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79期)

发布时间:2019-10-18 10: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南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问题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题2、注册登记在3年内的企业是否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规定,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问题3、税控被锁死了现在可以在网上申请解锁吗?

答:个人因生活贫困等原因接受现金捐赠取得的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问题5、个人投资者持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有何个人所得税优惠?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问题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题2、注册登记在3年内的企业是否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规定,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问题3、税控被锁死了现在可以在网上申请解锁吗?

答:个人因生活贫困等原因接受现金捐赠取得的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问题5、个人投资者持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有何个人所得税优惠?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问题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交强险属于财产保险,应按上述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题2、注册登记在3年内的企业是否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七条规定,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

问题3、税控被锁死了现在可以在网上申请解锁吗?

答:个人因生活贫困等原因接受现金捐赠取得的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

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

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有关规定执行。

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流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5.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新购置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6.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换发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性免征车辆购置税。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问题5、个人投资者持有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有何个人所得税优惠?

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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