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192 电话咨询 _ 10_1涉税咨询 _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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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92 电话咨询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15时1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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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描述】

  社会公众和纳税人通过拨打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咨询服务电话提出涉税咨询请求,税务机关负责解答。

  【受理部门(渠道)】

  拨打全国统一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其他服务电话。

    【基本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电话咨询的解答仅供纳税人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2.发生电话咨询解答与税收政策不一致情况时,以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4〕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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