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报送资料】
1.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
2.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
(2)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提供)
(4)由纳税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委托查询时提供)。
3.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时提交以下资料:
(1)涉税信息查询结果核实申请表;
(2)原涉税信息查询结果;
(3)相关证明资料。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涉税信息查询结果不作为涉税证明使用。
【基本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机构】
各地主管税务机关
【联系方式】
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10.2.2—196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