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_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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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名称: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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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0 13:04字体显示:  阅读:{{pvCount}}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至2018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中路49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办公室,邮编:350005,电话:0591-83307567)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在推进税务系统机构改革过程中,坚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条例》《办法》以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文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健全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机制;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覆盖面,有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全国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启动,为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在原国税系统、原地税系统各类公开平台或场所基础上进行整合,合并设立49个办税服务厅(点),整合了各县(市、区)税务局新媒体账号(包括微信、微博),合并后只保留“福州税务”网站及新媒体,形成一个官方微博、一个官方微信、一个官方网站的格局,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同时发布有关公告,广泛告知社会公众,做到步调一致、协同公开,进一步提高了税务部门公信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8年,为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我局抓好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各项工作落实,逐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围绕税务法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推进税务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公开市级税务机关有关工作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并进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能见度”。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通过网站、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等渠道,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及指南,及时做好动态调整,让纳税人能够及时了解、全面掌握税务行政许可流程及相关材料。及时归集梳理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按规定在网站和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总计6大类133项,并通过对外网站、官方微信、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公开清单事项、办税指南,提供“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提高办税效率,减少办税时间。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结果办理公开。关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需求,开展大规模的走访活动,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建议,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反馈和公开等工作。 

  5)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总局、省级、市级三级“双随机”产生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办税服务厅依法公开抽取检查企业的依据、范围、过程和结果等信息,建立规范的“公开”机制,扩大“一公开”效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税收执法“权力不任性”。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推进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网站公开我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监督。主动公开本局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等信息;做好政府采购招标、中标等信息公开等。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7)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18年我局共制发7份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做好解读材料并予以发布,通过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适用对象等,确保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纳税人。 

  8)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单位主要领导通过走访和召开税企座谈会的形式,对社会关切的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社保新政策等进行解读和宣讲,走进社会各界开展各种形式的宣讲活动。 

  9)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相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和公开。 

  10)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图表、视频、电视、报纸、新媒体等方式,对个人所得税新政策等税收政策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依托于专家团队和专项工作小组,避免误解误读。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印发《涉税舆情应对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监测、推送、分析研判、调查核实、回应反馈、评估等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 

  1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管控工作。围绕社会关切的个人所得税、社保改革等重大涉税舆论话题,印发相关应急预案,强化1236612345、网站、微信微博等多渠道诉求响应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社会公众的涉税咨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等各类诉求及时得到回应,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做到社会公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时通过税务特色平台、新闻媒体以及网站进行主动宣传解读和引导,探索开展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5.提升网上办税服务公开 

  13)持续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电子税务局三期建设,20182月福州市成为省局电子税务局开发基地和试点单位以来,发挥福州纳税人体量大、类型多、业务全面的优势,依托电子税务局积极转变税收征管和服务方式。在实现办税无纸化、实名认证办税等9大方面取得突破,并让福州率先成为全国首个“线上+线下”同时实现税务公安身份数据联网比对、实名认证的城市,持续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福州市电子税务局整体应用水平显着提升,线上业务办理量全面超越线下,电子税务局已经成为福州市民的主要办税渠道。全市受理户次最多、频率最高的10类涉税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受理,有效地为大厅分流,为纳税人减负,运行效果显着。 

  14)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依托电子税务局,对涉税事项附送资料重新进行全面细致梳理,形成6大类180359个子项清单,建立规范的文书附列资料业务流程。纳税人办理某项业务需要报送哪些资料,电子税务局给予准确的提示,从而缩短了纳税人办税准备时间,提高了线上审核通过率。 

  15)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协作和数据共享,缩短领票时间,实现包括发票领用在内的13项新办涉税业务一次性办结,企业开办时间大幅压缩。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服务窗口放置《“一照一码”新设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宣传册,让纳税人在到税务局前就准备好资料,让到大厅办理的纳税人真正做到最多跑一趟,让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的纳税人真正做到一趟不用跑。 

  16)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具体诉求办理工作,确保有问题及时整改。 

  6.提升实体办税服务厅服务能力 

  17)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定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领导值班、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与措施、强化导税咨询服务、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应急处置与舆情处理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18)推进办税服务厅整合升级和集成服务能力。根据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办税服务厅整合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加强对基层的督促与指导,在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的同时,确保办税服务厅正常运行。落实“一厅通办”,在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的基础上,优化服务流程和资源配置。如期实现办税“四个一”,实现办税服务厅“一个标识”“一厅通办”“一次办结”“一套资料”,让纳税人办税更便捷。 

  19)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设施建设。完善TAM自助办税机配备,引进智能办税服务机器人加强引导服务,全面实现“一机双屏”,促进办税过程“看得见”。全面覆盖办税服务厅监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确保征纳双方平等、公开,在全市范围增设临时服务场所15个、窗口88个,以应对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可能造成的办税服务压力。 

  7.优化审批办税服务 

  20)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企业开办效率,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缩短领票时间,实现包括发票领用在内的13项新办涉税业务一次性办结。实行新的税务注销分类,将注销分为免办、即办和速办三类,进一步优化退出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无需取得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即可办理工商注销,企业办理注销效率大大提高。 

  21)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在电子税务局系统内提供查询涉税报送资料的版块,统一全地区涉税报送资料标准。整合了《纳税服务规范》(2.3)及之后出台的相关文件,梳理了全部涉税事项附送资料,规范了全市的收件标准,提高了办税服务厅的办税效率,大大缩短了纳税人办税准备时长。 

  22)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建立健全实名办税制度,按照企业类型、涉税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实名信息采集范围。通过采集办税人员证件信息和人像信息,降低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涉税事项的可能,同时充分利用实名身份信息,简并相关附报资料,优化办税流程,加强信用管理,防范领用、代开发票等各类涉税风险。 

  23)开展办税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持续开展自查整改,规范专业机构管理,聘请大型中介公司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担任纳税人满意度的品质观察员,促进纳税服务的持续改进。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4)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整合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开展原国税局、原地税局门户网站整合改造工作,成为省税务局网站矩阵的子站组成部分。健全网站管理制度,组建技术团队负责网站管理,完善网站日常监测机制,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发布前均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功能,确保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以网上纳税人学堂为载体,发布税收政策、解读辅导材料。推进网站安全管理升级,建立相关技术维护团队,定期配合上级机关进行安全检查。 

  25)加强新媒体管理和服务。通过整合新媒体政务公开资源,整合了原国税系统、原地税系统市级以及各县(市、区)税务局新媒体账号(包括微信、微博),合并后只保留1个“福州税务”微信和1个“福州税务”微博官方账号,统一新媒体政务公开口径,提升公信力、权威性。及时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有关涉税信息、政策解读文章。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专业维护团队,做好发布管理和保密审查工作。 

  26)积极提升12366热线服务质效。健全联络员制度,根据全市税务系统机构改革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12366热线联络员,负责转办事项的解答、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得到及时响应。接受省局12366热线转办单573件,均能保证按时办结回复。积极做好二级支撑保证工作。从原12366福州分中心的座席人员中指定5名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负责解答省局呼转的地方性、特殊性税费政策咨询事项和个性化的征管、服务措施,网络咨询等工作。同时以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为终极目标,狠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个税新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重点改革任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及组织机构保障情况 

  伴随新机构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根据新一届班子分工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设置,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专人负责具体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AB岗工作制度设置B岗,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同时,按照“大公开”的思路,统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舆情管控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省税务局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办公室经费进行统筹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整合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部署,开展原国税局、原地税局门户网站整合改造工作,在省税务局具体指导和要求下进行合并,并成为省税务局网站矩阵的子站组成部分。健全网站管理制度,组建技术团队负责网站管理,完善网站日常监测机制,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发布前均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服务功能,确保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整合新媒体政务公开资源。整合了原国税系统、原地税系统市级以及各县(市、区)税务局新媒体账号(包括微信、微博),合并后只保留1个“福州税务”微信和1个“福州税务”微博官方账号,进一步统一新媒体政务公开口径,提升新媒体领域税务部门公信力、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历年累计公开数40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包括人事信息类信息1条,占4.35%;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占30.43%;计划规划类信息3条,占13.04%;业务工作类信息8条,占34.7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4条,占17.4%,已全部按要求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网站予以公开,以便于广大公众从公开渠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此外,还通过报刊、办税服务厅显示屏、官方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及时发布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涉税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按照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要求,2018年我局共配套制发7份政策解读文件,通过深入解读政策出台背景、主要意义、政策依据、主要内容、适用范围、目标任务等,确保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公众。同时,及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相关政策的配套解读文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税收政策,通过纳税人学堂、12366热线、税企座谈会、政风行风热线等方式,做好科学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完善涉税舆情管控。建立健全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机制,做好舆情监测与预警、调查与应对、结果反馈、后续整改等工作过程的风险内部控制,形成舆情管理合力。做好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反应速度,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制发了《涉税舆情应对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舆情应急处置专项预案》等文件,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2.强化纳税人需求关切。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代表、多家新闻媒体及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省注税中心、省税协等相关领导和纳税人代表应邀参与了本次活动。通过税企座谈会、实地走访纳税人、开展“两会”代表走访等的方式,主动关切纳税人需求。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局长信箱、微信微博等互动功能,加强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管理,主动回应纳税人需求;加强纳税人满意度建设,通过多渠道征集纳税人需求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办税“难点”“痛点”“堵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设,在2018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福州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8名。 

  3.广泛开展政民互动。通过广泛开展局领导接待日、政风行风热线等活动,对社会关注度高、纳税人反响强烈的税收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解读,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疑惑,不断增强广大纳税人的获得感、认同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8年,我局共受理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84件),均为网络申请。申请主要的事项有:相关企业涉税信息、个人所得税缴纳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收到的3件申请,我局均已在规定时限内作出答复。其中,“部分公开”1件,占33.33%,“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占66.67% 

  (三)不予公开的情况 

  本年度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历年累计件数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正值税务系统机构改革的重大历史转折时期,相关配套制度、保障机制、组织架构等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全市税务系统各个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政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和健全。 

  2019年,我局将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最新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福州发展大局、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公众期盼,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站位。坚持“全市一盘棋”思路,按要求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二是加大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人才培训辅导力度,加强与市政府、省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沟通,增强对各基层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努力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体系,持续纳入绩效管理,拓展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完善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建设,形成全媒体政务公开矩阵,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875,我局完成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原市国税局、原市地税局合并成立为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

40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3

34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8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3

2.网上申请数

3

79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8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

5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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