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目录名称: 政府采购
内容概述:
发布机构:
文号/备注:
发文日期:
一、我局不存在“以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区别对待”;不存在“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不存在“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不存在“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不存在“不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采购项目信息,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不存在“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二、在充分考虑市场竞争的前提下,对全市系统出台的政府采购制度及办法进行了自查及梳理,没有发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情况,未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或者审批性质的备案,无违规给予特定供应商优惠待遇等。
三、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优化办事程序,及时将《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下放至系统各单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落实好相关政府采购执行过程的具体要求,严格按文件要求落实,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按照税务采购网交易规则,系统内各单位全部实现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的工作通道和操作流程,并积极与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沟通,在线发布采购公告,下载采购文件,提高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便利度,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进一步营造公开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税务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