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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宁化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二装及附属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2日10时39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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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宁化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二装及附属工程设计,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福建省兴雅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设计甲级)、福建华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甲级)、高盛达(福建)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甲级)、福建晟鑫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乙级)、福建省金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乙级)参与该项目的设计招标,选定设计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原宁化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二装及附属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化县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装修面积约3600㎡(建筑面积约5000㎡)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6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装修工程(装修部分的消防设施)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室外景观(含夜景)及周围的附属项目设计。

2.6.2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智能化、一体化)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10 12 日至 2019  10  17 日,每天 09  00 分至  11 00  分, 15  00 分至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化县客商汇二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 10 22 16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标室

6.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45/㎡,室外按工程实际造价基本收费标准(4.5%),优惠不低于10%。(最终计费面积按实际设计面积结算)。设计工期45日历天,其中提交初步方案15天内,提交设计成果30天内。

付款方式:

1、设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设计人提供等额正式发票。

2、设计费支付条件和金额:提交初步方案支付合同总额的20%,提交设计

成果支付合同总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备案手续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宁化县税务局

地址: 宁化县南大街121 

电话:  0598-8715138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化县客商汇二层

电话:  0598-6629929

联系人:    小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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