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及省、市局中心工作,立足人民群众和广大纳税人关心、关注、关切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文件要求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全面梳理税务部门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权责事项,优化职权运行流程,明确标准规范,做好权责清单之间的衔接。按要求公开税务部门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强化税务行政权力监督制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通过办税服务大厅或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畅通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参与渠道,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搭建税企互动平台,让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更大程度参与税收改革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
二是立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实际出发,清理规范性文件,强化对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改革任务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参与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将纳税人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定期公示双定户定额,便于社会各界了解、监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息等级评定,对评为A级的24户企业进行主动公开,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及实施联合惩戒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落实税收政策和解读稿“三同步”要求,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深入介绍税收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及工作进展。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及时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推进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办税事宜,进一步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事项,方便纳税人查询。公开税务行政听证、复议和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以及申请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便于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是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集中发布和主动推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信专题等方式,加强环保税、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宣讲工作,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深入宣传解读强农惠农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编印税收政策宣传手册、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政策优惠,助力三农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是全面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推进涉税信息公开,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合理设置各办税大厅功能区域、添置完善服务设施,为纳税人打造服务功能齐全、设施环境优雅、互动交流透明的办税环境。完善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建设,根据不同纳税人的不同需求,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的政策辅导和纳税服务。
四是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结合人事调整,主动公开机关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和人员信息。
(三)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及时向县政府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加强过程跟踪督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工作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流程,充实人员力量,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四是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探索推行政务公开运转规范,包括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范本、网站信息发布标准要求等。加强对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等内容
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提升网上办税大厅功能,逐步实现涉税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是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的平台。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推进政务公开的作用,有效利用办税服务厅的LED显示屏、纳税人自助电脑等政务公开途径与载体,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布、公开,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和到达率。建立税企联络员工作制度和税企联络微信群,强化与新闻网站的联动,实时发布税收政策、税收风险提醒,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帮助、办税提醒、需求采集等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通过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公告类信息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90条,行政处罚5条。
我局通过实体办税办税服务大厅累计对外公示行政许可类信息90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定期定额户公示347户,累计对外公示信息4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税收政策、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对外门户网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在建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办税服务厅。公开税收政策及涉税事项,免费提供办税指南、涉税事项示范文本、税收宣传资料和各类纳税申报表,将办税服务厅建成对外税收信息公开的服务窗口。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举办纳税人学堂、开展“问需求 优服务”民营企业座谈会、走访人大代表、建立税企联络微信群,组建业务专家应急团队,进一步加强征纳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共举办12期纳税人学堂,培训纳税人900户次,“问需求 优服务”座谈12户次及时解决纳税人问题需求13个。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等方面需进一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各职能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到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有所欠缺。三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当前对于各类涉税政策的通告、公告应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进一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破除传统“能不公开尽量不公开”的错误思想,树立起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理念,践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保障群众知情权。二要强化监督保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督促和约束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开职责,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知识更新和业务提升列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建宁县濉溪镇中山南路20号税务大楼,邮编:354500,电话:0598- 7975626)
国家税务总局建宁县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