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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个人所得税改革动员部署会议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4日21时05分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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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对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实施工作进行安排布置,确保新税法如期平稳顺利运行,让广大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审计师刘丽坚作动员部署。

  王军指出,8月31日,习近平主席签署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全国税务系统要将落实好这项改革作为利民惠民的重要工作来谋划推进,坚决担负好改革之责,坚决完成好改革重任。税务总局将改革工作细化为6个方面、28项改革事项、37条具体任务,并逐项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作为推进改革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要靠前指挥、亲力亲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在深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过程中,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细致的举措,把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落细落小落到实处,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实现个人所得税改革和税务机构改革“两不误、两促进”。

  刘丽坚在动员部署时强调,各地税务部门要加强领导,分级落实责任。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改革实施工作。要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培训辅导,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基层一线人员懂政策、会操作。要切实做好纳税服务,强化技术保障,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问题。要建立严格规范、自上而下的考评督导机制,促进改革任务有效落地。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分别对做好下阶段个税改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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