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性 | 全文有效 部分有效 全文失效 | ||||||
发文机关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
标题 |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 | 发文日期 | 2019年04月16日 | ||||
关键词 | 废止时间 |
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4月16日